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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申报时间2019/8/1 到2020/8/31]

1)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认定范围:

重点领域为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装备,以及工业机器人、大型成套装备、机床工具、工程机械装备、重型矿山装备、电工电器装备、化工机械装备、冶金机械装备、农业机械装备、轻纺机械装备、医疗器械装备、内燃机、仪器仪表、汽车及关键系统部件、航空航天装备、船舶制造、基础关键部件及其他机械等。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

2、申请产品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特征,并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

3、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产权明晰。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5、技术先进。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6、质量可靠。产品需通过升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和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时间:根据通知而定)

申请材料:

1、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有关相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文件复印件;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正规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201711日至930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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